這四個題目記下要點及思緒。然後再依這四個題目分別在電腦中摘錄有關的經文。這樣讀經很容易掌握其中的要點,並且容易發現原先忽略的意義。因此,電腦中的分類摘錄也都經過多次的細讀全經才獲定案。
這篇文章原先擬定的題目是〈《地藏經》要旨〉,但是為了寫成讀來輕鬆的散文而改成現在的題目。文中也不詳盡地列舉經文,以避免讀者看來產生沉重的感覺。個人讀經的種種感想也不和盤托出,而只選呈大要,務使主旨鮮明。
本文先就經中所示地藏菩薩的事蹟整理出他的願行、教示與功德,以彰顯修行菩薩道的楷模。再歸納經中所示種種實修方法,指出要義,以增加讀者依之實行的意願。然後提出全經重要的法理,以便掌握其精神,融入修法中,而增益行者的瞭解與體會。最後則就經中已經列出或現代人可能產生之疑問加以解說,以便增進信心,並減少修途上之障難。
根據寫作本文之心得,我即將著手編寫《地藏法門常課簡軌》。希望能提供有志修習地藏法門的佛友們,一個法理融通、於經有據的常課法本,使依教奉行更為直捷,而蘊育出許多猶如地藏菩薩分身的修行者。
一、多生多世的誓願
地藏菩薩多生多世以來曾經發過無數的誓願,要救渡六道輪迴中所有受苦的眾生。
他曾有一生是男人,因為見到一位佛陀的身相十分莊嚴,就向佛請教如何可以修得同樣的氣質與風度。佛就教他,要有恆地不斷救渡一切受苦的眾生。他於是就發廣大誓願,要為了救渡六道眾生而多方面的提供方法與幫助,直到眾生都完全解脫了,才自己得完全的解脫。
他也曾有一生是女人,虔信佛法。然而她的母親不但不信,還輕慢佛教。她雖然經常設法來改變母親的信仰,卻沒有成功。母親逝世之後,她為了救渡亡魂而變賣家產來供奉佛。她的孝心與超乎平常的虔敬感動了佛,就教她要端坐念佛。她不斷地念佛,經過一天一夜才得知,原先墮落地獄的母親已經因為她供佛的功德而得以轉生天界了。甚至連同地獄中其他的受苦者也都一起生天了。她就立下誓願,要無休止地以種種方法救脫所有受苦的眾生。
又有一生曾是一位國王。雖然國內的人民造做種種惡業,他仍然以種種慈善事業饒益人民,並且發願,除非這些因造惡而受苦的人民都能改過遷善,永遠解脫,畢竟安樂,他自身不願享有究竟的安樂。
又有一生是一個女人,在亡母的祭日以食物供奉修行人,希望以這樣的功德使亡母得到救渡。她所供奉的恰是一位羅漢。羅漢憐愍她,就入定觀察,見到她母親在地獄中受罰。羅漢就教導她,要供奉佛像,誠心念佛號。她依教奉行,果然夢見佛說,亡母會轉生她家,出世不久就會說話。後來家中女婢生下小孩,三天之內就會說話,告訴她說,只能活十三歲。為了救母,她就發弘願,要救脫地獄、餓鬼及畜生這三種惡道中所有受苦的眾生,直到他們都成佛了,自己才成佛。
就像上述這些事例一樣,地藏菩薩生生世世屢發救渡受苦眾生的大願,並且都是本著「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摯誠,因此他所救渡的眾生以及有緣可以蒙他救脫的眾生都是不計其數的。由於受苦的眾生尚未全部得到解脫,他就無休止地隨緣救渡,以致於至今仍然從事菩薩的工作。他的智慧、慈悲、神力、辯才以及種種功德都是不可思議的,其實早已具備成佛的條件,但是為了救渡苦眾而一直自願擔當謙下服侍的菩薩重任。這種行持使瞭解他的有情都衷心的倍覺親切,而特別仰慕、愛戴他。在佛教諸大菩薩的事蹟中,一提到誓願的深廣,大家都公推以地藏菩薩的生生世世不捨苦眾,屢發弘願,最足充任典範。
二、千方百計的救渡
地藏菩薩為了救渡所有受苦的眾生,以神通力分身無數,到任何有受苦者的地方去。就連罪業深重的眾生所墮落的地獄,他也不避開。他這種「捨己救眾」的精神就表現在有名的一句話裡:「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遇到做壞事的人,他總是以因果報應的道理加以開導,使他們能自知改過。例如,遇到浪費的人,他就勸以資源有限,若不珍惜,將來就會不夠應用。遇到亂說別人壞話的人,他就勸以善用口舌,以免將來口腔生病時,後悔不及。遇到傷害小動物的人,他就勸以若不願自家兒女受傷害,必需先提倡愛護弱小。不然,欺負弱小的事不知何時就會落到自家小孩的身上了。
由於地藏菩薩的慈悲深廣、智慧融通,所以他針對眾生千奇百怪的惡業都能一一給予適當的教導與勸化。他的教導合乎道理,又純粹只是為了眾生自身的長遠利益與安樂,所以受勸者都是又感動,又不得不注意他的勸告,結果都漸漸地受他感化,而遠離了做惡。更因為感佩他的身教,甚至起而仿效,漸漸安步於修習菩提的康莊正道。
三、永遠感恩的謙卑
地藏菩薩從多生多世的菩提服務中已累積了不可思議的智慧、慈悲、神力、辯才等種種功德,然而他從不自認為有甚麼功德、法力。任何對眾生的服務或者神通的顯示,他都聲明完全是仰賴佛陀的教化與慈力加持才得以圓成的。他明白因緣的道理而注重佛陀的恩德,因此全然失去「自居有功」的偏執。在他的謙卑中蘊藏著不為「自我」所覆蓋的大智,而流露出遠離「我慢」的安詳與平易近人。
四、不可思議的功德
由於地藏菩薩多生多世累積的不可思議功德,眾生只要有緣聽到他的名號,見到他的形像,都可以消除多生多世的罪業,並且構成得到究竟解脫的因緣。如果能對他的形像禮拜、供讚,甚至成為福報的因緣,而得以增加智慧、免除災難、增福添壽,有種種說不盡的好處。這些不可思議的功德至今仍舊有廣大的群眾信賴,並不只是靠著對經書的信仰,而是根據歷代依經實行者的感應經驗才流傳下來的。
五、承擔佛囑的重任
地藏菩薩無盡的誓願與救渡事業深受釋迦牟尼佛的讚賞與器重,因此特地在諸佛、菩薩、天龍神鬼群集的大法會中,以救渡受苦眾生的重任托付。地藏菩薩也不負所望,以他一貫的恆毅作風來承擔大任,並且懇切地請佛陀不用擔心,他必定會盡心盡力圓滿地救渡眾生。眾生若在佛法中有一毛一塵、一沙一渧的善緣,就是已在地獄門前的剎那,地藏菩薩也要以種種方法來救拔他,使他離苦得樂。
佛的咐囑可以說是對地藏菩薩的菩提行願給予完全圓滿的讚許。而貫穿地藏菩薩無盡的悲願與無限的救渡事業則是徹底融入法界一體的大智、大悲、大慈與大力。
六、感召神鬼的護持
地藏菩薩實踐他無盡的慈悲救渡誓願,多生多世無有休止,不但感得諸佛及諸大菩薩的讚揚、隨喜與咐囑,更感召了許多天龍神鬼的菩提心願與行持,紛紛自願加入護持佛法的行列,特別是擁護、庇祐修行地藏法門的行者。
《地藏經》中的教示往往以問答的形式展現。發問的聖者大多是明知故問,以利益尚未瞭解事理的眾生。回答的聖者也不敢自居有能,總是歸功於佛力的加被,才得以給予解答。以下呈現的一些問題主要是針對現代人讀經可能產生的疑惑而提出。至於我所提供的回答則完全根據佛法的教示來引申。
一、《地藏經》中記有天宮、地獄、無數的神鬼;這些實有嗎?還是一種「神道設教」的說法而已,用來教化缺乏科學知識的人?
神鬼的存在,有些人是生來就能經驗到,有些人則是遇到親友亡故之後才經驗到亡者的溝通;通常是出現於夢中。也有人是在特殊的地點或場合才碰巧遇上的。修行者則往往有此類經驗。神鬼的存在雖然不屬物質的層面,卻不是依賴人類的迷信或妄覺而有的。從「一切現象皆是因緣合和下的產物」這種觀點來看,神鬼的存在雖難以人類有限的知識測定,卻也不是胡思亂想或精神錯亂的結果,而是在某種因緣下自然經驗的。神鬼的實有,正如同世間一切事物的實有,都是因緣合和中體驗到的。
雖然也有別有居心的人以神鬼的說法來迷惑別人,這種行徑與神鬼本身的實有卻是兩回事,毫不相關。《地藏經》記及神鬼天龍,完全是從佛、菩薩所能體驗的全宇宙各種層次的存在及有情而言,並非「神道設教」的說法而已。
科學知識所能含蓋的範圍很有限。例如,天文學家所測知的「黑洞」,其存在毫無疑問,而其性質則無法以通常的時空架構說明。換句話說,在「黑洞」內時空架構失去意義。此種「黑洞」在銀河系內即有「數以百萬計」之多。天文學家所能測及的發光天體約佔推算出的天體總數的十分之一而已,其餘十分之九的「黑體」仍在天文學家無所措手足的範圍。我們若以科學知識來界定經驗的範圍,豈止是「削足適履」的本末顛倒!
至於地獄、天宮、極樂淨土的存在,也有修行者的體驗與死而復甦者的經歷可以充當佐證。
如果上述的解說仍難使讀者信服,則只有請讀者自己選修一個聖號,如「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或「地藏王菩薩」,經常持念。年久功深,必定會有所體驗;而後方知:「經中所述,絕非虛言。」
二、《地藏經》中記載種種地獄罪報,是否要以恐嚇來勸阻做惡?又說毀謗佛法、侵佔寺產、玷污僧尼等惡行的人會墮落地獄,是否不能容忍異己,又不夠慈悲,斤斤計較,喜歡處罰冒犯佛教的人?
《地藏經》中明示,詳述地獄罪報的用意是使眾生瞭解業報的可怕,因而尋求解脫之道,而皈依佛法的教導。這類的說明只就業報的因果加以陳述,使眾生瞭解如何避免惡果以及應當設法補救已犯的過錯。犯過的人受到罪報乃因果自然的演變,而不是佛、菩薩以神力設置地獄來加以處罰,因此不是以威嚇來勸阻,而是以開導來喚醒愚迷。
經中明示,不止地獄罪報是眾生造惡的業果,連種種世界的優劣環境也都是共業的結果。眾生無法預見其行徑的後果,佛、菩薩出乎慈悲,先給予警示,以免眾生將來受苦,並無絲毫計較、處罰的心思。
至於毀謗佛法、侵佔寺產、玷污僧尼等行為,並非因為佛、菩薩之不能容忍而導致罪報,只是因為此等行為扼阻了大眾得以信受佛法,進而獲得解脫的機緣,所以會有嚴重的罪報。
三、《地藏經》中說,去到地獄的因緣,「若非威神,即須業力。」這兩種因緣,有何差別?
由於業力去到地獄,完全不由自主。這是以往所造的業,到了因緣成熟的時候,發揮業力來牽引的結果。佛、菩薩已經超出輪迴,不再有出乎我執的造業與業報。但是由於同體大悲的自然運作,他們都自願在六道內出現,以救渡有情。他們在六道任何處的出現,都是基於神通功德,而非業力,所以有自由來去的自在。
《地藏經》內也教示:「一切眾生,未解脫者,性識無定,惡習結業,善習結果,為善為惡,逐境而生」,說明未得解脫者,性情與見識沒有一定,隨著環境而遷變。也就是說,因為執著形相,隨之起舞,而不得自在。由之可以推知,解脫者的性情與見識已經有了決定,並不隨著境遇而遷變,也就是不執著於形相,而有自在。這種自在與否的分別也就是業力牽引與威神示現的根本分別。
四、佛教說有輪迴轉世,我們如何能信受?《地藏經》中更說地藏菩薩有方便力,可以拔出眾生的根本業緣,使眾生得悟宿世之事;這是真的嗎?
輪迴轉世的事有種種類型的事例可以佐證。一種是小孩生出來以後,會說話了,就漸漸說出前生的事,包括種種隱私,並能指認前世的親友。一種是小孩說出前世所知的語言,而此世的境遇完全沒有接觸到該種語言。這類的事例也有科學家加以調查研究。根據專家的研判,最可能的解釋就是確有轉世投胎的事實。西藏實行的轉世活佛制度,也大多經過嚴格的考驗才被認定,並且往往有高僧大德以神通感應助證。修行人也有可能漸漸知道宿世的故事與因緣。一般人若無法信受,只有努力進修佛法,將來便有可能親自了知這類的事情。
地藏菩薩的感應錄中,有很多現身帶人入地獄去看宿世因緣的故事。一九九七年在彰化金寧山寺我聽許倍欣居士說,他有一次坐著誦《地藏經》,在疲累中睡去,即見地藏菩薩帶他下地獄,讓他看見自己前世為官,枉死三命。因此他請我在行阿彌陀佛火供時,為這三命超渡。我一做完火供,他就覺得十分輕鬆。這是今人親歷的例子;謹此為地藏菩薩不可思議的救渡事業添一記錄。
五、為什麼對佛、菩薩的形像要做種種實質的供奉,他們真的有需要,又能享用嗎?供完還不是被我們享用了。何不把這種錢用在慈善事業上?更何況《地藏經》中也說慈悲布施貧苦、殘障,福利等於供奉諸佛。
佛、菩薩已證入與一切無二,並無需求。然而在眾生份上,若只以心意、觀想表達敬仰,而不付諸禮拜等行為,又不習於以實質的供品呈獻,則難達到身心一致、全體投入的皈依與信仰。從而也難有人格徹底的轉化,因此不能從我執習性中解脫出來。並且可能因為習於只是心念及口頭的皈依、敬仰,而成為毫不重視的形式而已。所以,實質的供奉與禮拜的行為都是不可或缺的修行。
佛、菩薩可以領受供奉的誠意以及供品的精華,並且以神力化供品為有加持力的甘露。因此我們要先謝恩,才可領用供過的物品。密宗的火供,將供品獻入火壇內供佛,使供品完全焚化以表示完全的奉獻。
對佛、菩薩的供奉,一方面是修行者個人的一種修持方式,有其意義及功效,另一方面也是為所有眾生祈求徹底的離苦得樂,其重要性並不亞於世間的慈善事業,也不是世間慈善的修習即可有「異曲同功」的效果。因此,我們固然應當修習慈善行為,卻也不應忽略了佛法的供施修為。
六、佛法不是說要靠自己修行消業,佛、菩薩只能為我們指示途徑而已嗎?如果崇拜佛、菩薩的偶像,又如何分別於完全仰賴上帝救贖的宗教信仰?
即使仰賴上帝救贖的宗教,也沒有說就不用注意守誡律、修持身心的。說是不拜偶像的宗教,也有利用偶像、殿堂或聖地來供信徒瞻禮、聚會或朝禮的。只看到一小部分的說法或做法,而沒有深入做整體性的瞭解,就倉卒地加以有成見的評定,才是有些不必要的問題產生的緣由。
佛法固然明示要不執著於形相,並且強調個人依因果修持的重要,但也不排除有佛、菩薩出乎慈悲,以種種方法來教導、扶助眾生的事蹟。佛法所教示的不執著形相,包括不執著於「無有形相」,並且提倡「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就是對「有相」與「無相」都要能加以活用。因此,利用形像來修習及表達誠敬、皈依、信仰之忱,使種種感官的作用都全體投入,乃是很有智慧的活用形像,而不是未深入體會者,只看表相就遽然判定的死死執著於泥塑木雕的愚昧行為。
七、為甚麼對佛、菩薩的形像、僧、尼、佛塔或寺院禮敬、供奉,就會有《地藏經》中所述的種種好報應,消業增福?
佛法所說的這些報應並非為了引誘群眾盲從而信口說說的。佛法強調一切是因緣合成,因果相隨是有一定的緣由的。我們一般人不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有限,所以對這些禮敬、供施的功德,乍聽之下難以置信。佛法也明知有這種難以相信的問題,所以往往用「不可思議」來形容超出一般常識的事情。如果我們知道佛、菩薩為了救渡眾生,多生多世所做的奉獻與犧牲,以及信仰佛法、尊重僧尼、塔寺的人,一生努力修行所能得到的庇蔭,便容易了解,經中所述的種種福德報應,還是不離因果相稱的範圍。
八、為甚麼只聽到佛、菩薩的名號,經文的一句一偈,或者一念皈依佛、菩薩,都有不可思議的消業培福效果?
佛、菩薩的名號以及經文的一句一偈都蘊含著佛、菩薩的加被力,代表著佛、菩薩的大慈悲以及無盡的救渡功德,所以有緣聽到便能起消業培福的作用。一個人並不會隨便起心皈依佛、菩薩,而是在環境以及時機都恰當時才會發心皈依。正在一念皈依之時,佛、菩薩無時無處不在加被眾生的法界整體力量便得以發揮作用,因此而有不可思議的消業培福效果。最根本的道理則是因為佛與眾生本來是無限的一體,藉著聖號、經文的傳達以及發心皈依的接納,有緣者得以分享全法界的福慧,因此效果大彰,遠超世間思考所能及。
九、已經逝世的人,為他們經營佛事又有何用?他們真的收得到嗎?佛教說四十九天就轉世了,已經死亡超過四十九天的人,還需要做超渡嗎?是不是來不及挽救了,就只好放棄了?
人死後,其親友夢見他來溝通訊息,這樣的例子很多。其中包括不知其已亡故的親友,夢見亡者來報知已逝。可見這類的經驗不能勉強以「親友受其死亡刺激而胡亂作夢」來解釋。修行的人修超渡法時,也有見到亡者來領受法益的。有時則是代亡者請修超渡法的親友,自己察覺或夢見有關的徵兆,因而得知超渡是有益的。
死後四十九天是公認的轉世期限,能在此期間為亡者修法超薦當然是最為合乎理想。然而四十九天之後也可能落在鬼道,極為企盼親友的援助。就算轉生善道,也沒有出了輪迴,還是在隨著業報的時節因緣而浮沉著,時起時落,不得安寧。因此,即使亡者已經轉生,我們以佛事功德迴向,還是有助於他們早得究竟解脫的,至少可為他們目前的處境消災添福。
十、《地藏經》教示可以為久病者、常做惡夢者或所夢見的鬼神亡靈誦經,助他們得解脫。經中還說要高聲誦經,為什麼?經中還說可以請人讀經;為什麼別人代讀會有益?
出聲誦經以便有緣聽聞的眾生皆得同霑法益。《地藏經》教示高聲誦經,是要使重病或彌留者也能聽聞經文。如果不堪持久高聲念誦,或臨時失聲,當然也可默念。要點是在事先發心以誦經利益一切有情以及當事者,並在事後以誦經功德如前迴向。
有的人不識經文,有的人因殘疾而不能讀誦,有的人因病苦或衰老而無力讀誦,這些人只得請別人代為讀誦。雖然不是自己誦經,但對誦經的功德有信念,並且出錢、出力請得他人代誦,可以利益一切有緣見聞的眾生,再加上以此功德迴向遍法界一切有情,則此種功德無可限量。
十一、地藏菩薩前身為婆羅門聖女時,為了超薦亡母而供佛,結果不但使其母轉生天界,連同原先與其亡母同處地獄的有情眾也全部得以轉生天界。這中間有何因果的道理?
聖女供佛時發心只是為了救渡亡母,出乎親情;然而她有正信,所供的是正覺的佛陀。佛慈平等及於一切眾生,因此救脫其母之時,所有與其母同等受苦者亦一起救脫。聖女一聞此事,便悟佛慈平等及於一切有情之理,因此立志效法。遂於佛前,立弘誓願,普渡一切受苦眾生,永無休止。
十二、地藏菩薩前身為光目女時,為救母免於夭折、貧賤之苦,而發渡生大願,果然感得佛陀預言其母來世福報,直至成佛渡生。為什麼只是立下廣大誓願,便可消去其母殺害、毀罵的惡報,並使其母有成佛渡生的因緣?
通常業報是有限的因果關係,可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斤両不差。地藏菩薩前身為光目女時,因為屢發弘誓的宿根深厚,因而即使只是為了抵償亡母有限的罪業,卻也發出忘我利眾的無限悲願。她直下承擔了一切佛、菩薩永久渡生的大任,因此能一掃亡母有限的罪業,並使其母與成佛渡生的大業產生直接的關連,因而奠定其母將來開展本來清淨的自性,自覺進而覺眾的基礎。
十三、《地藏經》中有「厭女人身」、願求「女人之身,永劫不受」這類的說法,卻沒有對男人身有類似的教示。這是否輕視女性?還是偏袒女性,而不兼顧「厭男人身」者的苦惱?
《地藏經》中例舉地藏菩薩前身的事蹟,四則之中有兩則是女身,並且是就此二則加以詳述。此外,經中也有「慈願力故,要受女身,度脫眾生」之語,說明佛、菩薩有時還特地以女身出現,以便救渡的工作容易進展。可見並無輕視女性的立場。
女身有月經及生產之苦,因此常被視為較男身為不欲得或不欣有。其實從承擔懷育下一代之重任來看,則女身比男身更為勞苦功高,而其構造亦更能耐月經及生產等之損耗,有其為男身所不及之特色。
經文之開示皆是針對社會文化背景來闡明佛法,因此難免顧此失彼,而未兼及「厭男人身」的問題。其實佛法對一切眾生皆平等慈悲,並無不公平之預設立場。因此,我們可以推定經中對「厭女人身」的教示,也完全同樣適用於「厭男人身」的問題。
十四、《地藏經》中受佛陀咐囑護法的有多種神鬼,又教示說,供讚佛、菩薩可得眾多鬼神日夜衛護。可是經中也告誡說:「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那麼我們對鬼神究竟應當如何對待呢?
有些鬼神已皈依佛法,並發願要護持佛法及修行人;有些鬼神是佛、菩薩為了救渡的方便而化現的,例如經中明示的主命大鬼王。對這些鬼神我們當然要敬重及供奉。一般的鬼神,我們也可以敬拜、供奉,請求他們護持佛法、修行以及家宅、出行的平安,與他們結佛緣,分享佛恩。只是我們要注意他們的地位及供奉要在佛、菩薩之下,並且我們不可貪著世間利益而變成對他們依賴、企求不已。至於經中所告誡的乃是以殺害生命來祭拜,那當然是有害無益,萬萬不可的。
十五、《地藏經》說地藏菩薩比起其他大菩薩是「誓願深重」,又說其他大菩薩「其願尚有畢竟」,唯獨地藏菩薩歷來所發的誓願是不可計數的。這些說法應如何瞭解?其他大菩薩就真的不如他嗎?
地藏菩薩的慈悲特別表現在他生生世世的屢發誓願上,而形成了他的特徵。其他的大菩薩也都是慈悲無盡的,然而他們所表現的或為眾所週知的,卻往往各有特色。例如,文殊菩薩以智慧著稱,觀世音菩薩以慈悲著稱,大勢至菩薩以大力著稱,而普賢菩薩則以大行著稱。當然,這些大菩薩與地藏菩薩一樣,渡生的悲願是平等普及一切有情,而沒有時間、地域的限制。只是地藏菩薩在屢發悲願這一點上最為特出,所以在佛教裡,一提及大願,皆公推以地藏行願為典範。
十六、《地藏經》中說,罪苦眾生積習難改,在蒙地藏菩薩救脫之後,往往又再墮落,帶累地藏菩薩一再地救渡。如此,豈非地藏菩薩永遠不能成佛?可是佛陀在經中卻又對地藏菩薩說:「善哉善哉,吾助汝喜,汝能成就,久遠劫來,發弘誓願,廣度將畢,即証菩提。」這是甚麼道理?
佛法為引導眾生修習解脫的法門,必需以名相建立理論。因此有「菩薩」、「佛陀」等階位,似乎是一成不變的。並且在教理中建立修證次第,又似乎修途的進展是有一定的模式的。然而佛法所欲教示以及引導眾生證入的,卻是無有名相界限與差別的本來清淨。因此,在理論範圍內雖有「成佛與否」的問題,在修行實證上卻必需能超越「成佛與否」的問題框架,才有修證可言。因此,佛陀對地藏菩薩的隨喜,既是一種讚許,也是一種祝福,祝願他在實證上的契入,而這種契入並無「成佛與否」的問題。
至於地藏菩薩是否永遠不能成佛,我們可以說,從言行上是無法判別的,因為佛與菩薩都是無盡地以身教、言教從事救渡的工作。但是從地藏菩薩的證德來說,當他以無盡的利眾置於利己之前的時候,他就已經超越了「成佛與否」的問題,亦即在他的「未及證」中卻已經契入了。
十七、地藏菩薩有無數的分身,到處去救渡眾生;這些分身又可復合成為一個原形。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即使信受這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事蹟,也無從仿效,那麼這種事蹟對我們又有甚麼教示的意義呢?
地藏菩薩已經超越輪迴,也超越了人類形質的限制,而有神通力可以自在地變現種種形質的分身到各處去救渡眾生。這些分身也可以在必要時或工作圓滿時收回。因為分身的出現是基於菩提心及神通力,而所從事的是純粹的救渡工作,所以不受世間因緣及業力的束縛,而能夠來去自如。
我們雖然尚未修證這樣的功德,卻可以從之學到下列四點:
一、對一切有緣的眾生皆視為佛、菩薩的化身,是來渡化我們的。因此,從他們所領受的順逆待遇,都視為修學如何由對立的心態及舉止解脫出來的機緣。
二、當我們出乎純粹的菩提心,從事佛法的修持與弘揚時,我們可以說是佛、菩薩的化身,因為佛、菩薩必然嘉許而以神通力輔助、引導我們。然而這種想法並無絲毫自以為傲之處,因為化身純粹只為了以佛法救渡而示現,只要一離於菩提發心,或有不正當的言行,自然立即失去與救渡化現的連繫,而依舊只是業報凡夫身。
三、佛、菩薩的化現並無一定的形式。然而著相的眾生不一定能辨認這是慈悲接引的難得機緣,反而可能平等看待,輕易略過,甚至輕慢對待,或加以抗拒敵視。經過這樣的瞭解教化救渡的不容易,更令我們敬仰菩薩的善巧能力,能夠「恆順眾生」而給予教化。(請參閱拙作〈法界觀中恆順眾生〉
四、至於彷傚菩薩的修行人,更應明白「菩薩」雖是教理上的崇高名相,在日常生活中卻用不上。我們只能以平等或謙下的態度來勸化他人。因此,一生行持的身教往往才是感化他人的主因,而不是口頭上吹噓的名號能起作用。
十八、地藏菩薩說他所以能分身無數,完全仰賴如來的大慈力,否則就不可能實現。這只是他的謙虛,還是真的有深刻的道理呢?
地藏菩薩宣稱其分身無數仰賴如來大慈力,一方面是因為他以智慧觀照,徹見無有自我可引以為傲,而自然純樸、謙虛,又明白因緣之理,而能體會佛陀慈力的加被;另一方面,則是教示:只有當一體大慈超越我執,同體大悲超越形執時,才有可能產生分身救渡的神通力用。如來的大慈,無我無他,無有對立,因此只有證入「無二」才能領受及運用如來大慈力。
目前我們雖做不到分身救渡,卻也可以本著菩提心,以種種方式的大眾傳播來宣揚佛法的真理與修法。只要有恆地從事此種菩提服務,慈悲心必定會增長。將來超越我執及形執之刻,便是以分身救渡、無盡廣大事業之起始。
十九、我們只是平凡的人,就是發心仿效地藏菩薩,並且也立下廣大的誓願,奈何實際上一點都做不到。這樣豈不等於犯了大妄語?又無人信受,豈非自欺而已?
廣大的誓願當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實現的。地藏菩薩多生多世還不斷地依願奉行著。我們仿效地藏菩薩,真誠地發菩提心,立下廣大的渡生誓願,並不是要博別人的相信,而是做為自己生生世世努力的目標與指針。菩提道上的成長以及救渡事業的開展都是無止境的。我們目前雖然無力實現,但是能夠體認這種事業的意義與價值,又能發心要生生世世在這上面奉獻心力,便是一個良好的開始,並無自欺之處。只要出乎真誠,又能依願實行,持之以恆毅,誓願便非妄語。實際上,修行能有證入,發心及誓願都是重要的契機。沒有立定誓願,便難恆毅修行,終究不能成證。
地藏菩薩的誓願與救渡事業充分地顯示了法界一體的慈悲是何等深廣與無微不至。他的行願提供了我們開展心胸與充實生命的楷模。我從研習此經而特別領略了三點心得,在此提出與佛友眾分享:
地藏行願所展示的融入法界一體的救渡生命,比起偏執渺小而無可長久保持的個體生命,實有解脫與桎梏之別。我們應當明智地抉擇地藏菩薩身教的活路,並依照經典所教示的修法來實踐。更要將此種慈悲的誓願與行持介紹給大眾,使所有見聞者都得以大開眼界與胸襟,起而仿效,終於得以畢竟離苦,恆享法界一體的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