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與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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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堂



目 錄
一、真理
  1、非時地所限
  2、非表相所局
  3、無可爭論
  4、因緣所定
  5、自有時節
二、解脫
  1、不是糾纏
  2、不在執取
  3、不在營謀
  4、志在解脫
  5、自然寧靜
三、真理與解脫之圓融
四、果德之彰顯
五、回歸平實


在佛法修行的生涯中遭遇種種問題,當如何解決?從我摸索的經歷中,漸漸浮現兩個原則性的指針──真理與解脫。依據這兩個原則,對於何去何從,當止當行,往往很易判別,所以我作此短文加以簡要的闡釋,希望有助於獻身佛法的修行者。

一、真理

如果細論「真理」,則需涉及科學之根本假定與限制,人類認知之界限,以及種種群體所執為「真理」之相對性,以顯示佛法所指實是超越此等。然而本文之目的只在於提供修途之指針,故不論及這些項目。

佛法的理論也分為「了義」與「不了義」,並且明確的指出究竟之不可說、不可思議、不可得、無可把捉、本來如是。本文是為實修者而作,故不必再對此等理論問題加以闡釋。

本文只就真理之屬性而指出其對修行者行止之指示:

1、非時地所限

佛法所指非時地所能限,因此一方面是「千秋萬世、放諸四海而皆準」,可以推介給任何時地的人,另一方面則因難以領悟與證入,不一定是某一特定時地的人所能信受的。明乎此理,則行者無有不可結緣之眾生,亦無有必需渡化之對象。弘法結緣有其自然而任運之緣起,而不在於一時一地之表現。

2、非表相所局

世間之興替乃複雜共業之表相;真理則非任何表相所能局限。明乎此理,則不為世間之毀譽、盛衰所牽制,亦不會誤以世間之取捨、聚散為道上昇沉之指標。修行者不論是修法與弘法,皆應自省,是做表面工夫,博人欽敬、追隨,還是真誠一如面對諸佛、菩薩及六道眾生,而在為證菩提、為弘佛法上努力。

3、無可爭論

理論雖能指引途徑,卻無法使人契入真如。真實不在口頭之高低、羅織、強詞奪理、自說自話;爭論反而離真實更遠,形成障礙。闡明佛理只能在虛心者前,否則只是浪施;寧可省力以留待有誠意者。遇不講理者,解釋也形同爭執;既是合乎真理,又何必汲汲於一時口頭之表現?放棄爭論,才有安寧之心地來利用時間進修。日子一久,真相自然顯露,又何勞口舌?爭論往往使人更加強其執著,而難見真相;若付諸時間之考驗,則離於人我之對立,惟真實得以存續;存心無私之修行者必能安忍於此種無諍。

4、因緣所定

一切現象皆種種條件聚散下相對之存在。在一定的情況下有必然的結果,故曰「因果不壞」。隨條件之遷易而有現象之轉換,故非定命。明乎此理,面對無始以來無限繁複之共業瀑流,修行者欲超越輪迴,應一方面針對過往修懺補疚,一方面策勵將來精進行持,則出離輪迴,證覺利生皆可預期。一切皆因緣所定,故當真誠務實,方能開顯本淨之清明。

5、自有時節

一切皆因緣所定,雖可努力,郤無可勉強。過去一切因緣已逝,無從執取。將來一切因緣漸熟,無勞期盼。修行者唯孜孜不息於修法與弘法,以培植菩提種子;至於將來之開花結果,則自有時節。明乎此理,則無怨尤、無計較、無欣厭、無羨嫉,而自然安份樂道。

以上五項皆為隨順真理之屬性而指出行者行止之道;依之則離於虛浮、急燥,而安住於務實、長遠。

二、解脫

佛法明示回歸本有清明之道是由偏頗之妄執中脫困而出。因此,佛法之修習皆是著力於脫纏解縛。既是解脫之道,則行者亟需注意下列五項:

1、不是糾纏

修行者雖欲學佛,奈何習氣及執著依舊,往往徒有表相之出離世俗,而在心行及行徑上卻觸途成滯,陷入種種纏縛而無法自覺或無力自拔。因此應當時常警惕,自己的心念與言行是否陷入糾纏?若能察覺是糾纏,不但要改弦易轍,更需自省究竟心中貪著或妄念為何,而加以清理。若因時移境遷而發現原先的佛法同事已經乖離解脫正途,則需疏遠、退讓以便專力於正法之弘傳。

2、不在執取

本來清淨無有可執,因此修途上之進步不在執取。弘法雖可借重組織、宣傳、慈善活動、聯誼活動等,但不可本末倒置,變成專務經營,無暇研修佛法。佛法之傳續雖可經由宗派、師承之名份以昭顯正法所在,但是要防誤以名份為實,認真於形式而迷失真正的修持與體驗。佛法之活動雖以有建築為莊嚴及方便,但勿因之而流於張羅、招募,甚至爭奪權利。總而言之,出離世俗與否,不在表相,而是在於能否去執。

3、不在營謀

修行之路固然需要講究次第,弘法亦當觀察機緣,但皆只為認清情況而行,並非處心積慮有所營謀。所有營謀皆出乎執取與希求,恰是逆解脫之道而行。成佛之目標需經「無求」方能契入;有所營謀者,學佛愈久,離道愈遠。

4、志在解脫

密法中雖有「貪道」、「瞋道」、「癡道」等等「以毒攻毒」之修法,但其目的是在「即相解脫」,證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因此,此等修法非初修學者所堪,更不應成為放肆自恣之藉口。

佛法是解脫之方便;若為法縛,則亦辜負佛陀之恩德,故吾人當常以「志在解脫」來自省與自勉!

5、自然寧靜

解脫之鑰在於吾人本有純粹之心境;若能護持本有之清明,而不為境遇所牽制,即可享有自然的寧靜。以此處世,一片祥和。遠離無謂之計較,不枉費心神於應酬,不妄圖名利,而著眼於所有有情之離苦得樂,專志於佛法之修習與弘化,自強不息,便能漸漸體會此種自在。

三、真理與解脫之圓融

真理與解脫似是兩種指針,其實互為表裡。例如,非時地所限,則無需糾纏;非表相所局,則無從執取;無可爭論,則何來營謀?因緣所定,則只需志在解脫,努力不懈;深信自有時節,則自然寧靜。又如,自然寧靜,則見種種皆自有時節;志在解脫,則謹守因緣定則,不敢妄圖其他;不在營謀,何勞爭論?不在執取,則不為表相所局;不落糾纏,則非時地所限。

總而言之,解脫是合乎真理之行止的結果,而真理乃隨順解脫之行止的契入。佛法指示真如,完全無執,故能徹底解脫。一般宗教執萬能之神,而不以真理為依歸,故不得徹底解脫。修行者若有執聖之傾向,似宜記取《楞嚴經》中「若作聖解,即受群邪」之教示。

四、果德之彰顯

以上所述,是就真實修行佛法而言;但在世間及初學看來,似乎太過消極而難以掌握。因此有略述果德之需要,以明並非消極、逃避與懦弱。

本師釋迦牟尼佛原為一國之太子,於英年頓捨家庭、王位、一切世間榮華與享受,而隱於森林苦修六年,幾乎因嬴弱無力而溺斃。此等舉止在一般看來豈止逃避現實,實是跡近瘋狂。試問並非瘋狂之悉達多(釋迦佛之俗名),當時何以能堅持其狂熱而艱辛之追求?正因其心境已非時地所限,非表相所局,無可爭論,而又志在解脫,而其行止則不落糾纏,不在執取,不在營謀,終致自有時節,明白因緣所定,而達自然寧靜之正覺。

成佛之後,任運而行教化;迄今佛法之弘傳尚不斷開展。此種不受時空限制之救護,指引根本解脫之救護,又有任何世間事業之功利足以比擬?

一般佛法修行者雖不能都有如此殊勝之成就,但是篤實的行持往往可以感化,可以勸善,可以做中流砥柱,安定人心。稍有證德的修行人往往可以藉祈禱與法事為人消災解厄,祈福求慧。起修都是「十年寒窗」的努力,成證還是默默的奉獻服務,無所希冀。足見合乎真理與解脫的修行生涯,是真能利己利人的。一般人雖不易瞭解,已經嚐到甘美法味的行者,總是奮勇向前的。

五、回歸平實

不論以上對真理與解脫之闡釋如何詳盡,最要緊是要能融會這些理論於修行生活中。這是有賴行者逐漸的揣摩與自省才能體會的。簡要言之,修行生活要平實。更精確探討,由無常之觀點看來,需知當下如何圓融真理與解脫:行者此刻行止之取捨亦即全體永恆對此之抉擇!在此提供近作一偈,以為此點之詮釋,並作為本文之吉祥結尾:

圓融八次第於當下

當下與臨命終之時無異,
故心中罣慮當完全放下,
安住於法界無限之一體中,
為眾生之解脫而祈佛加被!
於一一逆緣中體會所有有情之苦,
恆常修行忍讓與寬懷,
遂見塵世中隱藏之淨光,
無有嫌怨,安於隨緣之行止。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養和齋     於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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